顾客漏扫一块猪肉被超市罚2万 擅用私刑于法无据
近日,有网友投诉,宁波一名老人在超市购物时,因一件物品在自助收银机上没有扫码,超市工作人员说这是偷盗行为,并要罚2万元。老人说兜里没这么多钱,只有3000多元,于是就把这些钱都转到了这名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上。超市还让老人签了份协议,说是自愿的。
据了解,是一块价值75元的“一号土猪肉”没有扫码,该店工作人员便以老人没有支付全部商品款项为由,要对老人处以“罚款”。此事引发老人家属不满,并报警。最后,超市方出具了谅解书,并退回了“罚款”,而老人一方也不再追究超市此前的高额“罚款”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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